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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一些通过落户投机炒房规避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现象,新政借鉴了长沙、成都等地做法
来源: | 作者:real-estate-368 | 发布时间: 2019-06-27 | 983 次浏览 | 分享到:
杨东朗表示,此次出台的楼市调控新政,重点在于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,让住房回归居住属性。

针对一些通过落户投机炒房规避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现象,新政借鉴了长沙、成都等地做法,规定从市外新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(退伍转业、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)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,应已落户满一年,或在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的社会保险(或个人所得税)。从而,将那些假借落户投机炒房而来的“新落户人员”“拒之门外”。

而对那些真正选择在西安工作、生活的新市民和新就业人员,则给出了一年的缓冲时间。对于非本市居民家庭,新政参照广州等城市做法,将社保或个税的缴纳年限从原来的两年延长至五年。考虑到房价上涨较快、投资性购房比例较大等因素,新政还**将临潼区纳入了限购范围,西安楼市限购区域继续扩大,目前仅剩阎良区、高陵区、鄠邑区、周至县、蓝田县等远郊区县不在限购之列。

购房建议:理性消费切不可跟风投机炒房

“当前我市住房结构还存在不合理现象,居民投资性购房需求较为强烈。”杨东朗表示,但从2017年以来我市多措并举的调控措施中,可以看出市委、市政府稳定市场的决心。他相信,未来政府部门在做好引导市民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时,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房地产调控政策精神,坚持房屋的居住属性和本位功能,从消费、供给两端同时入手,稳地价、稳房价、稳预期,全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
他建议,对于购房者而言,要坚持“房住不炒”的原则,根据自身及家庭的实际住房需求,理性消费,切不可跟风投机炒房,更不要抱着“买到即赚到、买房即升值”等心态盲目购房。对改善型或刚需家庭来说,要结合家庭的实际住房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,谨慎选择。